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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损害造成瘫痪
人身损害造成瘫痪我爸爸在建筑工地打工,晚上被安排没有建好的商品房内住宿,一日晚上起来上厕所不小心踩滑(住宿内没有厕所,阳台也没有栏杆)从2楼摔到了1楼,成了高位截瘫,一级伤残。现在工地的劳务建筑公司和外墙老板(爸爸是属于外墙老板的工人)互相推诿责任,还说我们自己要占责任。请问下您我们这种情况,该谁负责,我们自己需要承担责任吗?期待您们的回复
地区:重庆-南岸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人身损害 提问时间:2012-08-03 16:22:29
提问者:ASK1343982149ggd
 
傅晶
傅晶律师
重庆 涪陵区
18680965895
如果是发生在晚上休息期间,不属于工伤,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你爸爸的所受到的损害。这种情况就要根据过错划分责任,安排你爸爸入住的人要承担主要责任,你父亲可能由于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要承担部分责任。鉴于你案情重大,建议你来电来所详谈。
回答时间:2012-08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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